体制改革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3-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杨银付

  改革开放30年是我国教育发展最快的30年,也是教育体制改革最深刻的30年。体制改革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体制改革加快了教育发展

  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改革促进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快速普及。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提出了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和法律要求。当时我国国力和财力还十分薄弱,面对“穷国办大教育”的国情,国家开始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调动了全国省、地、县、乡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展基础教育的积极性。可以说,没有“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就不可能在我国人均GDP低于1000美元的条件下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这也是我国作为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经验。

  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与经费投入体制改革加快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步伐。如同1985年提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时一样,1999年提出高校扩招时,也面临高等教育资源与投入的短缺问题。以下几项改革保障了既定目标的实现:一是1997年全国高等学校并轨招生平稳完成,实行了普遍的高等教育缴费上学和成本分担制度;二是进行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发展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民办普通高等教育;三是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四是调整高等教育结构,把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在这些改革举措的带动下,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998年的9.8%提高到2007年的23%。经过短短数年的艰苦努力,在人均GDP1000多美元的条件下,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的跨越。

  民办教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近些年来,国家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致力于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和格局。从《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颁布的1997年到2007年,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教育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含独立学院)在校生占全国比例达到18%,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在校生占全国比例达到12%,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国比例达到37%,民办教育在整个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体制改革提高了教育质量

  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促使高等学校主动加强与经济和社会的联系,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是看教育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发展需要的程度。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打破了过去“包分配”和“包当干部”的传统模式,初步建立起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新机制,有力地推动了高等教育主动加强与经济和社会的联系,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改变了高等学校“条块分割”的局面,促使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我国高等教育“条块分割”的办学和管理体制,导致学校和专业重复设置、专业面较窄、办学效益不高、人才培养适应性较差等弊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条块分割”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上过于集中的弊端,表现得越来越突出。通过以“共建、调整、合作、合并”为主要形式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部门办学的体制得到了根本改变。国务院有关部门直接管理的普通高校由原来的367所减少到111所,且其中绝大部分为教育部直接管理。这有利于增强高等学校更好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

  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和模式改革提高了职业教育质量,并且实现了职业教育数量上的发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自2005年开始步入快车道。200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810万人,在校生1987万人,分别占高中阶段全部招生人数的49.1%和在校生人数的43.9%。这种变化来自体制、机制和模式的改革,即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从指导思想上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经济和整个社会的联系,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结合,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结构调整和科学技术进步的有机协调,加强校企合作、产教结合,从体制、机制上调动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并积极推进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体制改革促进了教育公平

  新世纪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新改革旨在缩小教育差距并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之中和之后,由于管理和统筹重心过低,地区间、城乡间的教育差距凸现出来。为解决这一问题,2001年国务院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开始了转向“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第二次改革和调整,以缩小县域内教育差距。2005年,国家进一步提出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进行了基础教育管理的第三次改革,着手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正是新机制的建立,保障了免费目标的实现。

  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体系,以学生资助促机会公平。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地区间、城乡间、行业间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在教育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贫困家庭学生经济负担重的问题。国家把让贫困家庭学生上得起学,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以及后来的义务教育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的助学金制度以及逐步试行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高等教育领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制度等,都体现了国家在此方面的努力。

  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公共服务制度,以资源配置和制度创新促过程公平。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在教育资源总量一定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调整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调整教育资源配置方式的基本方向是,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义务教育作为推进教育资源配置方式调整的一个优先领域,将通过制度创新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作者系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政策评估室主任、研究员)

上一篇:期刊看点     下一篇:学生上学该不该带手机